哥們,說實話你也不一定還能選啊。1951年開始實行的《美國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明確規定,總統一屆4年,最多連任一次。換句話說,就是最多兩屆,不能再多了。
而且要是之前有哪屆是“代打”的,幹滿兩年多,那之後也只能再選一次。
除非你是想……致敬歷史上那種“一上來就不下去”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