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廣告:USDT跑分,零成本在家躺賺,日入千元!
心不心動?敢不敢信?什麼是USDT跑分?
所謂“跑分”,就是一種洗錢行爲,搭建平臺利用銀行賬戶或第三方支付平臺爲他人代收款,再轉賬到指定賬戶,從中收取佣金。USDT(泰達幣)與大家常聽到的比特幣、以太幣一樣,是區塊鏈虛擬貨幣的一種。其以1:1的比例錨定美元,幣值比較穩定,因交易便捷、匿名性等特點,成爲虛擬貨幣跑分平臺的首選。
2022年2月,被告人喬某無意間看見一條“USDT跑分,零成本在家躺賺,日入千元”的消息後,使用自己的銀行卡在“歐易”交易平臺上買賣“泰達幣”。
期間,喬某在明知自己的兩張銀行卡賬戶因涉嫌非法轉移資金被凍結後,仍繼續進行“泰達幣”買賣。經覈算,喬某涉及轉移違法犯罪資金共計487.85萬元。銀行卡賬戶共涉及11名被害人被詐騙金額共計18.26萬元。喬某從中獲利3萬元。案發後,喬某某已將贓款退回,並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公訴機關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爲,在虛擬幣交易型犯罪中,行爲人客觀上以購買虛擬貨幣的形式幫助上游犯罪轉移資金的行爲仍發生在上游犯罪進行中,主觀上對於自身所轉移的非法資金僅存在概括性明知的情況下,根據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應認定爲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喬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追繳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喬某違法所得人民幣30000元,上繳國庫。
對於被告人喬某通過網絡虛擬幣轉移贓款的行爲,喬某明知自己兩張銀行卡賬戶因涉嫌非法轉移資金被凍結,且銀行卡收到了違法犯罪資金,但並不明知具體是什麼犯罪資金,僅存在概括明知的情況下,仍繼續進行“泰達幣”買賣。在此期間,上游犯罪一直利用喬某將被害人的錢以購買虛擬貨幣的形式進行轉移,上游犯罪屬於正在進行中,根據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被告人喬某某的刑事責任更爲適當。

在此提醒廣大羣衆,參與 USDT “跑分”實際上就是在幫助詐騙、賭博等犯罪團伙“洗錢”,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切勿爲了走捷徑賺錢,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歡迎加入聊天室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