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聲明:本文爲邵詩巍律師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

近年來,隨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身份的門檻不斷降低,越來越多內地居民以投資移民、優才計劃、子女教育等方式來到香港,成爲往返兩地的“港漂”。其中,部分人將香港保險視爲“通往財富自由”的捷徑,尤其在各類社交平臺上頻頻出現諸如“清北畢業年入500萬靠賣保險”“前投行精英轉行做保險”的熱帖,吸引了不少躍躍欲試者。

但對根在內地、資源有限的普通港漂來說,賣香港保險真的靠譜嗎?這裏面的法律風險與現實問題,往往比他們想象的要複雜。

本文作者:邵詩巍律師


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面臨的法律與現實困境

香港保險一度被冠以“收益高”“保障全”“全球理賠”等標籤,吸引了大量內地消費者。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公佈2024年臨時統計數字,源自內地訪客的新造保單保費爲628億港元,同比增長逾6%[i]。然而從實務角度來看,普通內地家庭其實並不適合貿然購買香港保險,理由包括但不限於:

1、法律風險和現實成本

香港保險其實並不對內地居民開放展業渠道。按現行規定,保單需本人親赴香港簽署,否則可能因形式不合規被認定無效。很多客戶爲了繳費方便選擇地下錢莊轉賬,涉嫌違反國家有關外匯管理和反洗錢相關法律規定。一旦發生理賠糾紛,可能面臨高額跨境訴訟成本,匯率波動,保單價值縮水的風險。

2、買得起,不代表養得起

除了保費本身以外,還有後續更多的成本。赴港簽單、開戶、續期、體檢,每項都可能產生額外支出。儲蓄型保險的“演示收益”常高於實際回報,長期持有仍虧損的案例並非沒有。更關鍵的是,前兩年退保現金價值接近爲零,一旦急用資金,可能血本無歸。

3、理賠流程複雜,體驗並不友好

以醫療險爲代表的香港保險產品,在理賠環節往往存在許多超出內地客戶預期的操作難點。例如,部分產品在理賠時可能要求提供英文版診斷書或就診記錄,而這一點往往在投保階段未被客戶充分理解,導致事後補材料困難重重。

4、長期鎖定、變現困難,普通家庭更需慎重

大多數香港保險產品需長期持有,鎖定10年起步。一旦中途需要資金,變現渠道極其有限,加上初期退保虧損嚴重,對資金流動性要求高的家庭而言風險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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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對保險是有着劇烈牴觸的心理

長期以來,“賣保險的”在內地社會的認知極度負面。一方面是源於早期保險營銷的“洗腦式”話術,另一方面則是因爲內地人賣保險的方式往往帶着投機主義,他們並不是出於對保險專業的認同或長線服務的意識,而是出於一種“投機思維”——把它當作一個短期獲利的生意或者項目來做。不是以長期經營爲導向,不注重客戶利益和專業服務,只關注“這單能不能成交”。

不少人之所以入行賣香港保險,其實並不是因爲認同保險的長期價值,而是把它當作一門“短期撈錢”的生意來做。很多時候,他們最關心的不是客戶到底需不需要這份保險,而是這張保單能帶來多少返傭。對產品結構和客戶需求的理解,反而被擺在了次要的位置。

但現實是,尤其在人壽險這類長期險種上,內地中產原本就預算有限、警惕性高,更需要銷售者建立起穩定的信任關係。保險的本質,永遠不是一錘子買賣,而是一場漫長的信任陪伴。

在這樣的輿論生態下,自媒體平臺上的誇大宣傳、營銷氾濫,進一步加深了公衆對“賣保險=割韭菜”的刻板印象,形成惡性循環。

港漂賣保險,面臨着“雙重法律風險”

1、返傭行爲屬違法操作:

如上文所述,內地人賣保險往往帶有投機心理,因此,在向客戶、介紹人溝通時,“返傭”往往是繞不開的話題。但無論是在內地還是香港,返傭都是監管明令禁止的行爲。面臨處罰風險。

如2016年“陳佳慧案”[ii]:銀行客戶經理陳佳慧介紹客戶給保險經紀李廷遠,事後索要50萬港元報酬,被判刑18個月,李廷遠因“詐騙罪”被判監禁8個月。

2、無牌銷售屬違法經營:

現實中,一些港漂實際上並無能力長期在香港生活或合法展業,卻仍以“迴流銷售”方式,公開面向內地居民推銷香港保險產品。這類行爲不僅違反行業規範,更涉嫌違法經營。中國銀保監會曾多次發佈通知,明確禁止“未經批准的香港保險業務在內地展業”,此類無牌銷售行爲不僅違反了內地相關法律法規,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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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香港保險業監管局聯合廉政公署展開首次協作執法[iii],針對無牌轉介人面向內地居民銷售香港保險的違法行爲展開調查。案件中,部分經紀公司與無牌中介串通操作,存在虛報客戶資產、以高額佣金回饋轉介人的行爲,誘使內地客戶購買長期保單的行爲,涉案轉介人及保險經紀被指控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無牌銷售,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在高額佣金和巨大收益的驅動下,一些機構開始鋌而走險。有媒體披露,個別理財公司以“香港旅遊”之名,在內地主流招聘平臺上公開招募香港保險營銷人員,實際上卻是變相爲無牌展業行爲提供人力支持。這類操作既違背內地的監管規定,也嚴重挑戰了香港保險行業的合規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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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介紹換匯涉嫌非法經營罪:

最爲嚴重的,就是因爲客戶購買香港保險介紹換匯渠道,而涉嫌非法經營罪法律風險。正如邵律師此前文章(內地居民赴港投保亂象揭祕:灰色利益鏈、非法換匯與刑事邊界(下篇) )提到的保險從業人員因爲客戶介紹換匯被罰款數百萬,甚至被判非法經營罪,即便是未直接參與換匯,僅是介紹行爲本身,也會爲自身帶來刑事或行政法律風險。

以上行爲,如果被用戶和同行舉報,或者合作方被調查從而牽連到自己,會給從業者自身帶來來自內地和香港的雙重法律風險。

結語:

香港保險行業的確具備高佣金、自由度高等表面優勢,但能真正在這一行立足者,往往依賴於對高淨值客戶的穩定服務能力、對跨境業務合規邊界的準確把握,以及對潛在法律風險的清醒認知。

香港保險可能並不適合任何年入 100 萬以下的家庭購買。而作爲資源有限的普通人,又能有多少高淨值客戶資源?爲了擴大池子,只能選擇鋌而走險,給付高佣金,與更多的“轉介人”合作,爲促成交易爲客戶介紹換匯渠道,這些無一不踩在法律的紅線上。

對於本身缺乏穩定資源渠道、且尚未建立足夠的合規意識的普通人來說,真的不建議做香港保險。


港漂適合賣香港保險嗎?這是一個適合普通人的好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