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今(30)日在憲報刊登(穩定幣條例),意味著(穩定幣條例)正式成為法例,進一步完善香港的數位資產活動監管架構。

香港立法會在 5 月 21 日正式通過條例草案,用以在香港設立「法幣穩定幣」(掛鉤法定貨幣的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在推動金融創新的同時保持金融穩定,並標誌著香港在數位資產領域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香港金管局總裁餘偉文表示:

條例建立了一個風險為本、務實和靈活的監管制度。我們相信穩健和適切的監管環境可以締造有利條件,支持香港穩定幣以至數碼資產生態圈的健康、負責任和可持續發展。

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

(穩定幣條例)預計將在今年內生效,讓業界有足夠時間瞭解發牌制度下的要求。發牌制度亦設有過渡期安排,以便業界能按照條例的要求申領牌照及作出適當的業務安排。

條例生效後,任何人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香港及以外地方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均必須向金管局申領牌照。

牌照的申請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儲備資產管理的規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戶資產);

  2. 維持健全的價值穩定機制;

  3. 在合理條件下以面額處理穩定幣持有人的贖回要求;

  4. 一系列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管理、揭露規定、審計和適當人選等要求。

公眾和投資者的保障

根據條例,為了加強保障公眾,只有指定的持牌機構纔可以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只有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纔可以銷售給零售投資者。

金管局提醒,該條例將在今年稍後正式生效,目前沒有向任何穩定幣發行人發出牌照。市民應該仔細辨別與法幣穩定幣相關的訊息,謹防不法之徒利用虛假廣告進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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