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這邊有個程序員小王,技術確實不賴,幫網友寫了木馬程序,結果成功盜了某公司300萬人民幣等值USDT。他自己分了15萬U,想着分散轉賬藏起來能逃過風控,結果人傻錢沒跑,被警方輕輕鬆鬆抓了個正着。

判了四年有期徒刑,還罰了2萬塊。話說,技術都有了,幹嘛不自己全留下?反正鐵定要“帶銀手鐲”四年,倒不如買點比特幣、以太坊,四年後出來直接強制暴富不是更香?

這小子糊塗啊!$BTC $E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