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案超億元的虛擬貨幣詐騙案 。主犯熊某某(41歲)夥同鄒某等人,通過“共治交易所”平臺發行自創虛擬貨幣“CGC幣”,承諾每日增值3%,吸引投資者用泰達幣購買。該團伙通過後臺操控交易量和價格,製造虛假K線圖,最終在2020年10月將幣價打壓至接近零,非法佔有1500萬枚泰達幣(價值約1.07億元)。

技術人員蔡某(28歲)在開發交易系統時截留1.2萬枚泰達幣(價值8.16萬元),並隱藏因系統故障滯留的1.1萬枚泰達幣。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熊某某有期徒刑15年,蔡某因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盜竊罪數罪併罰,獲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