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ax

新聞概述:

 

據英國財政部官網,當地時間 4 月 29 日,英國政府發佈加密資產新規草案,將運營加密交易平臺、發行穩定幣、託管、質押、做市和撮合交易等行爲正式納入(2000 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的監管體系,要求符合透明度、消費者保護和運營穩定性標準。英國財政大臣裏夫斯(Rachel Reeves)在表示:「通過我們的調整計劃,我們正使英國成爲世界上最適合創新的地方,以及消費者最安全的地方。」這份草案的發佈,意味着英國當局希望平衡金融科技創新與消費者保護的關係,促進加密資產監管實現從零散規則邁向系統性框架的質變。

FinTax 觀點:

 

本次新規以(2000 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修訂案的形式發佈,嘗試從多個角度構建起對加密資產的全鏈條監管框架。

 

1. 相關概念

 

新規引入了「合格加密資產」和「合格穩定幣」的定義,明確了哪些加密資產屬於受監管範圍,爲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

 

(1)合格加密資產(qualifying cryptoassets):具有可替代性和可轉讓性的資產,不包括電子貨幣、通證化存款等。

(2)合格穩定幣(qualifying stablecoins):錨定一種或多種法定貨幣,並持有支持資產以維持穩定價值。

 

2. 監管範圍

 

新規通過修訂(受監管活動命令)(RAO),將以下加密資產相關活動納入受監管活動範圍:

 

(1)發行合格穩定幣:在英國發行與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

(2)託管服務:爲客戶提供合格加密資產和特定投資加密資產的保管服務。

(3)運營加密資產交易平臺:運營允許用戶交易合格加密資產的交易平臺。

(4)作爲主事方或代理方進行交易:以主事方或代理方身份買賣合格加密資產。

(5)安排加密資產交易:爲他人安排合格加密資產的交易。

(6)加密資產質押服務:提供合格加密資產的質押服務。

 

這些活動的服務提供商需獲得金融行爲監管局(FCA)的授權,並遵守相關監管要求,從而全面保障加密資產相關活動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3. 過渡安排

 

新規規定,對於在新監管框架實施前已在英國運營的加密資產企業,將提供一個爲期兩年的過渡期,確保平穩過渡:

 

(1)時間安排:從新規正式生效之日起,現有企業有 24 個月的時間來申請並獲得 FCA 的授權。

(2)監管要求:在過渡期內,企業需逐步符合新的監管標準,包括但不限於資本充足率、風險管理、消費者保護和透明度等方面的要求。

(3)監管協調:在過渡期內,FCA 將與企業密切合作,提供指導和支持,確保企業順利過渡到新的監管框架下。

 

這一安排體現了英國政府在推動加密資產監管的同時,兼顧行業發展的實際需求。此外,過渡期的設立也有助於監管機構逐步建立對加密資產市場的全面瞭解和監管能力,確保新規的有效實施。

 

4. 穩定幣監管框架

 

本次新規對穩定幣的監管要求包括:

 

(1)儲備資產要求:穩定幣發行人需持有等值的高質量、流動性強的儲備資產。

(2)贖回機制:確保用戶能夠按面值贖回穩定幣。

(3)治理和風險管理:遵守治理、風險管理和反洗錢等監管要求。

 

新規通過對合格穩定幣發行、贖回與穩定機制設定獨立監管活動,將其納入 FSMA 框架內,並明確其非電子貨幣、非存款、非基金性質。這一舉措填補了英國在穩定幣監管方面的空白,提升了市場透明度和消費者保護水平。

 

事實上,並非只有英國密切關注穩定幣的發展。近期,隨着美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相繼在穩定幣監管方面取得重大進展,以及 Circle 成功在美上市,穩定幣再度成爲熱點話題。當地時間 5 月 19 日,美國參議院完成了(指導與建立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法案)(GENIUS 法案)的程序性立法環節,爲這部專門針對穩定幣監管框架的法案清除了關鍵障礙。GENIUS 法案首次從法律層面將支付穩定幣界定爲「以支付結算爲主要功能、錨定固定貨幣價值的數字資產」。在儲備金管理方面,法案確立了嚴格的 1:1 流動性資產儲備要求,限定儲備範圍爲美元現金、短期美國國債及政府貨幣市場基金等高流動性標的,明確禁止採用算法機制或波動較大的加密資產作爲支撐。該體系將深度融入美國支付體系及合規金融機構網絡,推動穩定幣從邊緣金融工具向主流貨幣形態演進,爲數字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合規對接奠定製度基礎。5 月 21 日,香港特區立法會正式通過了(穩定幣條例草案)。草案規定,任何人除非獲豁免,否則須領有金融管理專員批給的牌照,方可進行「受規管穩定幣活動」。「受規管穩定幣活動」包括,在香港發行「指明穩定幣」;在香港以外發行參照港元維持穩定價值的穩定幣等。也即草案通過要求發行人持有足額儲備、使用合規區塊鏈並取得牌照,完善對虛擬資產活動在香港的監管框架,以保持金融穩定,同時推動金融創新。至此,香港成爲全球首個爲法幣掛鉤穩定幣建立全面監管框架的司法管轄區,合規的香港穩定幣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正式落地。

 

英國、美國、香港三地的穩定幣監管框架呈現顯著差異,反映出不同的戰略定位與監管邏輯。英國新規草案以風險防控+創新友好爲理念,允許穩定幣錨定單一或多種法定貨幣,儲備資產可包含法幣與其他資產組合,1 同時要求發行人在英國設立實體並獲 FCA 授權,但未設定硬性資本門檻,旨在平衡創新與安全。美國(GENIUS 法案)則以主權優先+美元綁定爲導向,限定穩定幣僅錨定美元,儲備資產僅限美元現金、1 年內美債或政府貨幣基金,發行方必須爲受監管金融機構(如銀行),戰略目標是鞏固美元在數字支付中的霸權地位,同時通過儲備綁定美債緩解財政壓力。香港(穩定幣條例)則以合規築基+跨境跳板爲特色,首創「價值錨定監管」原則,要求錨定港元的境外發行方必須持牌,設立 2500 萬港元資本門檻,目標是建設 Web 3 中心並推動離岸人民幣穩定幣試點。三地監管框架的差異本質上是數字時代金融主權與創新競爭力的博弈,展現出各自的特點與傾向:英國以開放包容吸引全球項目,美國通過美元綁定鞏固優勢地位,香港則憑藉區位優勢打造合規化跨境樞紐,三種監管框架分別出不同國家和地區政府對於穩定幣的多元監管方案。

 

5. 結語

 

根據英國 FCA 去年 11 月公佈的調查,2024 年約 12%的英國成年人持有加密資產,相較 2021 年的 4%成長近 3 倍,這說明加密資產在該國得到迅速推廣。但英國政府表示,由於監管環境尚未跟上,本國民衆經常面臨高風險公司和投資騙局的風險。而本次新規涵蓋了加密領域中廣泛的受監管對象和受監管行爲,這既能夠爲在英國開展業務的加密企業提供清晰的行動指南,推動以穩定幣爲代表的金融科技創新,也能夠爲金融消費者創造安全良好的投資環境,減少受騙和蒙受額外損失的風險。

總之,英國財政部近期發佈的加密資產監管草案標誌着英國在加密資產監管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旨在建立一個全面、透明、具有韌性的監管框架。通過對交易所、穩定幣等關鍵領域和託管、質押等關鍵活動的監管,英國有望在全球加密資產監管領域發揮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