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聲明:本文爲邵詩巍律師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

202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外匯領域行刑銜接典型案例),其中一則案例涉及保險行業。簡要案情如下:
何某煒在推廣保險業務過程中,利用自身掌握的客戶資源,撮合介紹有換匯需求的內地保險客戶及朋友,將人民幣與港幣、美元進行雙向兌換,用於繳納境外保險保費。最終,何某煒因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與他一同參與的三名介紹人,雖然每人僅獲利1至2萬元,卻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別處以140萬至280萬元不等的行政罰款——罰沒金額是其實際獲利的百倍以上。
這一案例揭示出一個值得行業關注的問題:保險行業相關從業者在展業過程中,向內地客戶推廣並銷售香港保險,或者在銷售過程中協助、介紹客戶換匯的行爲,究竟存在哪些潛在的法律風險?
本文作者:邵詩巍律師
內地客戶熱情不減:赴港投保背後的動機剖析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公佈的數據,2024年前三季度,香港地區新簽發的保單總保費達1696億港元,其中來自內地居民的新單保費高達466億港元,佔比接近三成,且同比增長21%。這意味着,每三位投保港險的客戶中,就有一位來自內地。
那麼,內地居民如此青睞香港保險的原因是什麼呢?邵律師將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的動機,歸納爲兩大類:一類是基於保障和資產配置的“合法動機”,另一類,則是遊走在灰色邊界上的“敏感動機”。
合法動機,主要有以下幾類:
資產多元化:不少客戶希望通過配置美元/港幣保單,實現資產幣種的多樣化,以對衝人民幣匯率波動帶來的不確定性;
保障範圍優勢:香港重疾險覆蓋更廣,且早期疾病可部分賠付,保費相較於內地較低;
財富傳承與教育儲備:通過終身壽險、儲蓄險等產品爲下一代留存資金,同時用於規劃子女未來海外教育;
長期收益期待:部分客戶希望通過保單獲得中長期的相對穩健收益,將其視爲另一種“理財方式”。
而另一類“敏感動機”,則涉及合規邊界問題:
跨境套利理財:當前內地多家銀行1年期美元定存利率普遍在2.1%-2.8%,而香港銀行維持在3.7%-4.5%。例如香港的終身壽險、儲蓄險產品演示利率高達6%以上,令客戶更願意將資產“跨境配置”;
非法轉移資金出境:通過購買香港保險,變相將資金轉移到境外,逃避外匯管制。例如,通過大額保單將境內資產轉換爲境外美元資產;
逃避監管:如婚後財產轉移、規避債務、隱匿收入等,借保險產品在法律監管之外構建“財產隱身通道”;
洗錢通道:個別人羣利用保單的資金進出、退保等操作,試圖掩蓋資金來源或去向。
總之,內地居民出於各種不同動機考慮,會主動尋求購買香港保險的信息和渠道,這也成爲香港保險市場在內地持續高熱的原因。
但實際上,內地居民赴港投保有着諸多限制。
赴港投保≠想買就買:內地居民面臨的諸多限制
雖然香港保險產品在內地市場頗受歡迎,但在實際操作中,內地居民赴港投保受到來自內地與香港雙重監管的多項限制。
1. 必須本人親赴香港簽單
根據香港保險監管機構的規定,客戶必須親自在香港完成投保流程。凡是在內地通過遠程方式簽署的保單,通常被稱爲“地下保單”,一旦發生糾紛,既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也不被香港監管機關承認。
2. 外匯政策嚴格限制付款路徑
內地居民每人每年有等值5萬美元的個人便利化購匯額度。通過非法換匯、地下錢莊、虛構貿易或對敲刷卡等方式支付香港保費,屬於違法行爲,在一些特定情形的案件中,購匯人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3. 投保種類受限於外匯管理規定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政策,該便利化額度不得用於購買境外具有投資屬性的金融產品,例如香港的儲蓄險、分紅險、萬能險等。
儘管限制重重,現實中內地居民赴港投保的熱情並未消退。本質上,還是出於上文所述的兩大核心動機:資產安全與收益預期。這類需求始終存在,並在某些政策窗口期或市場動盪時更爲強烈。
與此同時,對於香港保險行業中的部分從業人員而言,這意味着一個龐大的潛在市場。尤其是在高額佣金制度的驅動下,中介、顧問、代理人等已逐步形成一條結構穩定、操作隱蔽、利益清晰的灰色產業鏈。
這條產業鏈並不新鮮。真正發生變化的是:近年來國家對非法買賣外匯行爲的打擊力度持續加大,執法更主動,認定更明確。
不少從業人員原本以爲:
自己沒有動手換匯,只是“介紹個渠道”,不算違法;
沒經手資金,甚至“沒收錢”,應該與自己無關;
客戶刷卡對敲,操作隱蔽,查不到也不管自己事;
但結果往往是: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不慎捲入法律風險的漩渦當中。
揭開內地赴港投保產業鏈的“隱祕角落”
儘管法律政策設有多重限制,但圍繞內地居民赴港投保的灰色產業鏈,早已在龐大的市場需求與高額佣金的驅動下悄然成型,並持續運作多年。
在這條產業鏈中,涉及的關鍵角色主要包括:
香港保險公司:經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在港合法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
香港保險經紀公司:作爲保險中介機構,負責撮合客戶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保單簽署。
持牌保險中介人:擁有香港合法中介牌照,直接參與投保流程,與客戶完成簽單手續。
香港的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是該產業鏈的上游。它們通過與持牌保險中介人合作,開展保險業務。
轉介人:這些人員直接與內地客戶接觸,他們通常未持有香港保險中介牌照,卻在內地以“諮詢公司”等名義招攬客戶,通過互聯網、社交媒體、銀行職員等渠道獲取潛在客戶信息。
部分保險經紀公司、持牌保險中介人爲了拓展業務,會與未持牌的內地“轉介人”合作,通過“轉介人”在內地招攬客戶,誘使“轉介人”向內地客戶進行無牌銷售,並支付高額轉介費,甚至將其佣金的90%以上 付給“轉介人”,以完成保單簽署。
這些“無牌轉介人”的獲客合作渠道主要有:內地“家族辦公室”、“諮詢公司”、第三方財富公司、個別銀行保險機構人員等,同時,他們也會利用互聯網平臺如小紅書、抖音、百度信息流廣告等方式隱蔽獲客,以給回扣、提供免費機酒等方式吸引內地訪客購買香港保單。並且,爲了吸引客戶,部分“轉介人”會承諾給予客戶返傭或回扣,甚至通過虛構交易的方式將資金迴流到客戶賬戶。
正如文首所提及的典型案例,部分保險從業者爲了幫助客戶支付境外保費,可能會介紹地下錢莊、或協助客戶通過虛構交易、對敲等方式進行非法外匯兌換。
但是,這些從業者爲內地用戶投保香港保險,協助用戶完成非法換匯,真的只是爲了賺取一筆佣金或介紹換匯的服務費嗎?
事實上,結合邵律師過往代理的相關案件經驗來看,有相當一部分從業者,並非明確地知法犯法。他們可能只是對相關規定略知一二,卻存在僥倖心理;甚至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爲已經觸犯了刑法。
換句話說,很多人對這類業務所潛藏的法律風險,存在嚴重的認知誤區。
如果希望在展業過程中真正做到合法合規,避免“賺白菜的錢,操白粉的心”,就必須弄清楚:
自己所從事的行爲到底能不能做?邊界在哪?
哪些行爲屬於違規,可能面臨行業處分?
又有哪些行爲已踩入刑法紅線,可能因“介紹換匯”涉嫌非法經營罪?
保險從業者常見的觸及法律風險的行爲類型有哪些?
這些問題,邵律師將在本文(下篇)作出詳細分析。對從業者而言,唯有清晰認知、釐清邊界,才能在不知不覺中被“捲入案件”之前,真正守住風險底線。
本文爲邵詩巍律師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