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曼昆律師
昨天在曼昆律師深圳辦公室,碰到一個讓紅林律師實在忍不住要吐槽的項目方。
來人自稱是某交易所背後的核心人物,說他們現在要 “重倉發力 RWA”,已經拉到了一票資源和資金支持,只差律所配合,在 Web3 圈內朋友的推薦下,想找曼昆律師幫他們出幾份合規文書,走走流程,項目馬上就能啓動。
最開始氣氛還挺 “商務” 的,他滔滔不絕講他們的團隊背景、全球局勢、未來暢想的理解……聽得我同事都差點被繞進去了。我也沒急着打斷,直到我問了幾個最基本的問題。
我先問他,你們所謂的 RWA 底層資產,到底是什麼?是真實存在的嗎?有沒有明確的產權證明、確權材料,或者託管協議?對方支支吾吾,說是 “合作方負責的”“我們在談收購”“流程還在走”。
我接着問,那你這個 Token 準備發給誰?是不是打算在中國大陸推?對方一聽就開始強調他們是 “全球平臺”,但明明他們交易所活躍在內地各種社區和線下地推活動,項目資產主要還是內地的傳統老闆,這種情況下你要說不涉及大陸,我只能說你不是不懂,是裝不懂。
最後我問的是資金路徑。你們現在籌到的錢,是打算怎麼進來的?有沒有設立隔離賬戶?是統一在境外接收,還是部分資金會從國內用戶這邊直接進來?對方這時明顯慌了,說 “會有操作人處理”“用戶購買資產都是用 u”“後面會有技術方案規避”,但講了半天根本沒說清楚資金的跨境路徑。
我認真的問,他認真的顧左右而言他,直搖頭說我不懂 Web3,不懂金融。這種情況下,我已經徹底沒興趣再多說一句話了,只能提出結束會議,送客了。
RWA 成了騙子們的新皮套
這不是我第一次碰到打着 “RWA” 旗號行騙的團隊。
無論是在抖音視頻號還是小紅書,還是在上海深圳或香港,你總能看到一大批人開始自稱 “RWA 項目顧問”“資產上鍊操盤手”“鏈改專家”,搞個微信羣、印張名片就開始談結構設計、融資規劃、合規路徑。
客戶多是兩類人:一類是中小企業老闆,現金流喫緊,聽信了 “資產上鍊就能融資” 的說法;另一類是轉型期的投資者或創業者,想趕點風口,卻還沒能跟上 RWA 這班車。
這類騙子最愛造勢。三天兩頭就能見到 “RWA 生態大會”“鏈改融資沙龍”,臺上講得熱血沸騰,說是區塊鏈 3.0 的實業落地,臺下坐的其實就兩種人:想發幣的和想拉盤的。他們口中的 “顧問服務”,本質上就是撮合型中介,撮合資金和項目,順手擡一下價格,哪管你是不是違法,能成單就行。
套路也不復雜。先講一套全球敘事,說美國都在搞 RWA,香港立法也是爲這個服務的;再拿出一個花裏胡哨的 PPT,動輒 “錨定 5 億資產、已獲官方批文、正與多所高校合作”;然後找幾家願意配合的中介機構和服務商,搞點材料,出個 “法律意見書”,甚至直接聲稱 “馬上上線某某大所”。
真正的底層資產在哪裏?資金流怎麼跑的?有沒有涉及中國內地非法公開募集?
沒人敢回答,因爲一問就穿幫。
曼昆律師友情提醒
很多人以爲,騙子最怕的是政策收緊、媒體曝光,其實不是。他們最怕的,是你稍微懂點法律常識,還敢現場當那個揭穿皇帝的新裝的小孩。
我在辦公室碰到那位,其實也沒問他什麼複雜的法律問題,都是普通的業務常識。
第一個問題,我問他底層資產到底在哪,是真實存在的嗎?有沒有產權、確權、託管方面的正式文件?他開始打太極,說 “資產是合作方負責的”“我們在談收購”“流程還在走”,但始終拿不出一份像樣的材料。說白了,他只想募資搞錢,至於後續怎麼落地,他可不管。
第二個問題,我問他們這個 Token 準備發給誰,是不是打算在中國大陸推。他趕緊說是 “全球平臺”,但明明整套材料是中文的,推廣路徑是微信羣 + 社羣 +KOL,連白皮書都是直接寫 “服務中文投資者”,你說不面向大陸,那就是睜眼說瞎話。
第三個問題,我問你們現在籌到的錢,是怎麼處理的?有沒有設立隔離賬戶?資金是集中在境外,還是部分會在國內流轉?我進一步追問,你們打算怎麼跨境?這人明顯慌了,說 “我們技術上可以規避”“中間會有操作人處理”,但細節始終講不清。聽得出來,他不是沒想過,而是根本沒想好怎麼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把錢安全轉過來。
很多 RWA 項目,就是靠這些模糊地帶混水摸魚。你問一句資產,他講願景;你問資金路徑,他扯全球戰略。其實他要的不是法律服務,而是一個背書的人,一個願意蓋章的 “合法外殼”。
所以紅林律師希望借本篇提醒各位朋友三點,這個能夠讓你高效的避坑掉 99% 的騙子。
第一,請務必搞清楚底層資產的真實性和確權路徑。是現有資產還是預期資產?是自持還是託管?有沒有產權證明?有沒有審計材料?這些都決定你拿到的 Token 到底是不是空氣。
第二,看清楚銷售對象和融資方式是不是踩了紅線。中國大陸關於非法集資的界定並不寬容。無論你說得多麼 “去中心化”,只要有面對內地居民微信推廣線下地推,就逃不掉 “面向不特定人羣募集資金” 的判斷邏輯。
第三,資金怎麼來、怎麼走、誰在控制,務必要搞明白。有沒有隔離賬戶?有沒有做託管?有沒有寫清楚資金用途?資金如何從境外進入境內,是否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