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中被判處6年監禁,因無牌經營比特幣業務。

  • 爲詐騙者和毒販洗錢超過100萬美元。

  • 使用假冒自動售貨機公司來逃避檢測。

  • 未能向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註冊,違反聯邦法律。

  • 被命令沒收150萬美元的非法收益。

#Bitcoin #MoneyLaundering #Massachusetts #FinCEN

阮中,一名來自馬薩諸塞州丹弗斯的48歲男子,因經營一個無牌比特幣交易所而被判處六年監禁,該交易所促進了洗錢。此判決由波士頓聯邦法院的理查德·G·斯特恩斯法官作出,還包括三年的有條件釋放和150萬美元的沒收令。阮的定罪源於他在2017年至2020年期間將現金轉換爲比特幣,供詐騙者和毒販使用。

阮以國家自動售貨機公司的名義經營其業務。 他使用從在線課程中學到的技術來掩蓋他的活動,避免使用“比特幣”一詞,並創建虛構的供應商名單以誤導銀行和當局。他的業務處理了超過100萬美元的非法資金,規避了聯邦反洗錢法規。

逃避檢測的計劃
阮故意未能向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註冊,這是聯邦法律要求的。他沒有爲超過10,000美元的交易提交可疑活動報告或貨幣交易報告。爲了避免審查,阮將大額現金存款分解爲較小的金額,分散在連續幾天內多個銀行分行。


他經常親自會見客戶以收集現金,並以5%的佣金將其兌換爲比特幣。這些交易通過加密消息應用進行,旨在掩蓋資金流向。阮的方法包括使比特幣交易追蹤變得困難的技術,進一步保護了客戶的身份。


2023年5月,阮因經營無牌匯款業務和兩項洗錢罪被起訴。陪審團在2024年11月經過五天的審判後判定他有罪,認定他在一項洗錢罪和無牌業務指控上有罪。他在第二項洗錢罪上被宣告無罪。


“這個判決反映了我們停止與加密貨幣相關犯罪的承諾,”助理美國檢察官塞思·B·科斯托說。“阮的行爲使得詐騙者和毒販能夠隱藏他們的收益,破壞了金融法規。”


阮的操作在法庭文件中被稱爲“DCS420”,爲涉及戀愛詐騙和毒品販運的客戶提供服務。他爲被騙將比特幣發送給海外詐騙者的受害者處理了數十萬美元。他未能遵守反洗錢法律使脆弱的個人面臨更大風險。

對加密犯罪的更廣泛打擊

司法部加大了打擊非法加密貨幣操作的力度。阮的案件與最近德克薩斯州的一起案件相似,另一名個人因使用類似方法洗錢超過100萬美元的詐騙收益而被判刑。當局強調,未註冊的匯款服務對金融系統構成重大風險。


阮的定罪突顯了政府在執行反洗錢法律方面的關注。“像阮這樣的無牌操作爲犯罪分子利用數字貨幣創造了機會,”助理美國檢察官本傑明·A·索爾茨曼說。150萬美元的沒收強調了此類計劃的財務後果。


此案還引起了對加密貨幣監管挑戰的關注。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特性使其在非法活動中具有吸引力,促使更嚴格的監管。財政部的FinCEN要求所有匯款業務註冊並實施反洗錢計劃,這是阮忽視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