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歷史性自然主權)
蘋果、微軟、英偉達(科技主權)
亞馬遜(消費主權)
所以比特幣還只是簡單的“數字黃金”嗎?我認爲不止。
它能到這個地位,實質上成爲了一種去國家化的資產主權代表,正對標傳統“準主權”級別的資產。
你可以換一種視角來看待——
不是 $BTC 有多強,而是:
美債太虛,美元太水,科技估值太滿,所有傳統資產的“錨”都在鬆動;
作爲唯一一個還能講新敘事的老資產,15w,還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