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稅收方面設計非常smart。
企業利潤超過200萬港幣部分,按照16.7%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超過200萬港幣部分,按照17%收個人所得稅。這樣一來,就鼓勵老闆把企業收入都發給員工(包括自己了)。
這樣就促進了消費。我們國家是隻要超過300萬,全部企業利潤(注意不是超過部分)按照25%收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收15%。而如果把錢發個羣衆(包括老闆),最高個稅收到45%
所以,稅前百萬不值錢,稅後百萬才值錢
前幾年我在上市公司的時候,最多的一年扣了80萬個稅,直接損失一輛帕拉梅拉···
最無語的是,最後離開公司拿的 黃金降落傘 補償部分也扣了我一大筆稅····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