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Cointelegraph 報道,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警告稱,將自己稱爲銀行並使用銀行術語的加密業務可能違反該地區的銀行法規。 HKMA表示,使用某些銀行術語可能會誤導公衆,使用戶認爲加密公司是香港的授權銀行。然而,中央銀行強調,根據該地區的銀行法規,只有獲得許可的機構才能在香港開展銀行或接受存款業務。

中央銀行警告公衆,使用“加密銀行”、“數字資產銀行”和“加密資產銀行”等詞彙描述自己,或聲稱提供銀行服務或銀行賬戶的公司可能違法。根據HKMA的說法,除授權機構外,個人或企業在其公司名稱或描述中使用“銀行”一詞是非法的。此外,未經適當許可就促使存款行爲也違反法律。

HKMA提醒公衆,未受中央銀行監管的加密公司並非銀行。這意味着所謂的“加密銀行”內的資金不受該地區存款保護計劃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