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吳說報道,臺灣金管會宣佈未來監管方向,主要針對境內虛擬幣交易所進行規範與審查。境外交易暫不列入監管範圍。穩定幣納入特許管理體系,無論是在臺發行、上架或交易,皆須事前取得金管會同意。根據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未經許可經營虛擬資產業務、擅自發行穩定幣、違反客戶資產保管義務等行爲,將可能構成刑事罪責,甚至可處以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