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吳說報道,Utah州衆議院通過HB0230S03法案,並同意參議院修正案。法案刪除了授權州財政主管投資數字資產的條款。
同時,取消了對穩定幣投資的監管豁免,禁止州和地方政府限制數字資產的接受與託管。法案維持資金傳輸許可豁免。
保障個人和企業運行區塊鏈節點、開發軟件、轉移數字資產及參與質押的權利。繼續限制地方政府對工業區內數字資產挖礦的噪音管控和分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