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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概述:
据英国财政部官网,当地时间 4 月 29 日,英国政府发布加密资产新规草案,将运营加密交易平台、发行稳定币、托管、质押、做市和撮合交易等行为正式纳入《2000 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监管体系,要求符合透明度、消费者保护和运营稳定性标准。英国财政大臣里夫斯(Rachel Reeves)在表示:「通过我们的调整计划,我们正使英国成为世界上最适合创新的地方,以及消费者最安全的地方。」这份草案的发布,意味着英国当局希望平衡金融科技创新与消费者保护的关系,促进加密资产监管实现从零散规则迈向系统性框架的质变。
FinTax 观点:
本次新规以《2000 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修订案的形式发布,尝试从多个角度构建起对加密资产的全链条监管框架。
1. 相关概念
新规引入了「合格加密资产」和「合格稳定币」的定义,明确了哪些加密资产属于受监管范围,为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1)合格加密资产(qualifying cryptoassets):具有可替代性和可转让性的资产,不包括电子货币、通证化存款等。
(2)合格稳定币(qualifying stablecoins):锚定一种或多种法定货币,并持有支持资产以维持稳定价值。
2. 监管范围
新规通过修订《受监管活动命令》(RAO),将以下加密资产相关活动纳入受监管活动范围:
(1)发行合格稳定币:在英国发行与法定货币挂钩的稳定币。
(2)托管服务:为客户提供合格加密资产和特定投资加密资产的保管服务。
(3)运营加密资产交易平台:运营允许用户交易合格加密资产的交易平台。
(4)作为主事方或代理方进行交易:以主事方或代理方身份买卖合格加密资产。
(5)安排加密资产交易:为他人安排合格加密资产的交易。
(6)加密资产质押服务:提供合格加密资产的质押服务。
这些活动的服务提供商需获得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授权,并遵守相关监管要求,从而全面保障加密资产相关活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3. 过渡安排
新规规定,对于在新监管框架实施前已在英国运营的加密资产企业,将提供一个为期两年的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
(1)时间安排:从新规正式生效之日起,现有企业有 24 个月的时间来申请并获得 FCA 的授权。
(2)监管要求:在过渡期内,企业需逐步符合新的监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消费者保护和透明度等方面的要求。
(3)监管协调:在过渡期内,FCA 将与企业密切合作,提供指导和支持,确保企业顺利过渡到新的监管框架下。
这一安排体现了英国政府在推动加密资产监管的同时,兼顾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此外,过渡期的设立也有助于监管机构逐步建立对加密资产市场的全面了解和监管能力,确保新规的有效实施。
4. 稳定币监管框架
本次新规对稳定币的监管要求包括:
(1)储备资产要求:稳定币发行人需持有等值的高质量、流动性强的储备资产。
(2)赎回机制:确保用户能够按面值赎回稳定币。
(3)治理和风险管理:遵守治理、风险管理和反洗钱等监管要求。
新规通过对合格稳定币发行、赎回与稳定机制设定独立监管活动,将其纳入 FSMA 框架内,并明确其非电子货币、非存款、非基金性质。这一举措填补了英国在稳定币监管方面的空白,提升了市场透明度和消费者保护水平。
事实上,并非只有英国密切关注稳定币的发展。近期,随着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在稳定币监管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以及 Circle 成功在美上市,稳定币再度成为热点话题。当地时间 5 月 19 日,美国参议院完成了《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GENIUS 法案)的程序性立法环节,为这部专门针对稳定币监管框架的法案清除了关键障碍。GENIUS 法案首次从法律层面将支付稳定币界定为「以支付结算为主要功能、锚定固定货币价值的数字资产」。在储备金管理方面,法案确立了严格的 1:1 流动性资产储备要求,限定储备范围为美元现金、短期美国国债及政府货币市场基金等高流动性标的,明确禁止采用算法机制或波动较大的加密资产作为支撑。该体系将深度融入美国支付体系及合规金融机构网络,推动稳定币从边缘金融工具向主流货币形态演进,为数字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合规对接奠定制度基础。5 月 21 日,香港特区立法会正式通过了《稳定币条例草案》。草案规定,任何人除非获豁免,否则须领有金融管理专员批给的牌照,方可进行「受规管稳定币活动」。「受规管稳定币活动」包括,在香港发行「指明稳定币」;在香港以外发行参照港元维持稳定价值的稳定币等。也即草案通过要求发行人持有足额储备、使用合规区块链并取得牌照,完善对虚拟资产活动在香港的监管框架,以保持金融稳定,同时推动金融创新。至此,香港成为全球首个为法币挂钩稳定币建立全面监管框架的司法管辖区,合规的香港稳定币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正式落地。
英国、美国、香港三地的稳定币监管框架呈现显著差异,反映出不同的战略定位与监管逻辑。英国新规草案以风险防控+创新友好为理念,允许稳定币锚定单一或多种法定货币,储备资产可包含法币与其他资产组合,1 同时要求发行人在英国设立实体并获 FCA 授权,但未设定硬性资本门槛,旨在平衡创新与安全。美国《GENIUS 法案》则以主权优先+美元绑定为导向,限定稳定币仅锚定美元,储备资产仅限美元现金、1 年内美债或政府货币基金,发行方必须为受监管金融机构(如银行),战略目标是巩固美元在数字支付中的霸权地位,同时通过储备绑定美债缓解财政压力。香港《稳定币条例》则以合规筑基+跨境跳板为特色,首创「价值锚定监管」原则,要求锚定港元的境外发行方必须持牌,设立 2500 万港元资本门槛,目标是建设 Web 3 中心并推动离岸人民币稳定币试点。三地监管框架的差异本质上是数字时代金融主权与创新竞争力的博弈,展现出各自的特点与倾向:英国以开放包容吸引全球项目,美国通过美元绑定巩固优势地位,香港则凭借区位优势打造合规化跨境枢纽,三种监管框架分别出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对于稳定币的多元监管方案。
5. 结语
根据英国 FCA 去年 11 月公布的调查,2024 年约 12%的英国成年人持有加密资产,相较 2021 年的 4%成长近 3 倍,这说明加密资产在该国得到迅速推广。但英国政府表示,由于监管环境尚未跟上,本国民众经常面临高风险公司和投资骗局的风险。而本次新规涵盖了加密领域中广泛的受监管对象和受监管行为,这既能够为在英国开展业务的加密企业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南,推动以稳定币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创新,也能够为金融消费者创造安全良好的投资环境,减少受骗和蒙受额外损失的风险。
总之,英国财政部近期发布的加密资产监管草案标志着英国在加密资产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旨在建立一个全面、透明、具有韧性的监管框架。通过对交易所、稳定币等关键领域和托管、质押等关键活动的监管,英国有望在全球加密资产监管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