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香港立法会正式三读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标志着香港迈入稳定币合规监管新时代。待香港行政长官签署并在宪报刊登后,该法案将正式生效,成为亚洲地区首部正式实施的稳定币监管立法,也领先美国的稳定币GENIUS法案一步。
一、《稳定币条例草案》历程回顾
香港推动稳定币立法始于2022年,历经广泛咨询、沙盒试点、法规完善等多个阶段,过程如下:
二、《稳定币条例草案》主要内容
监管机构:由香港金融管理专员(HKMA)负责稳定币监管与发牌。
监管范围:
主要聚焦锚定官方法币的稳定币(法币稳定币);
不论在香港境内外发行,只要锚定港元价值或向香港公众推广,即受监管。
牌照制度与申请条件:
持牌人须具备2500万港元缴足股本;
设立香港本地实体公司;
管理层必须是“适当人选”;
必须具备稳健的储备管理机制,储备资产须等于或高于流通面值;
持有人应享有清晰的赎回权利与程序披露。
合规销售渠道: 仅以下机构可向公众销售稳定币:
获金管局发牌的稳定币发行人;
获香港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平台;
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持牌法团;
香港认可银行机构。
三、香港稳定币发牌准则六要素
为确保稳定币发行具备稳定性、透明度及风险可控性,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明确了持牌人需符合的六大核心要素:
第一:储备资产管理及稳定机制
稳定币须100%以储备资产支撑,其市值应始终不低于流通面值;
必须建立健全的稳定机制,包括风险缓冲设计、算法/法币兑换支撑等;
储备资产应妥善分隔与管理,避免挪用;
所有稳定机制及资产信息需透明披露,便于公众监督。
第二:赎回保障机制
持有人在提出有效赎回请求后,有权按面值赎回稳定币;
不得设置过于复杂或不合理的赎回条件与费用;
所有赎回细节(程序、时间、条件、费用、权利)应清晰公开,确保用户权益不被侵害。
第三:设立香港实体公司
持牌人必须在香港境内设立法人实体;
以便金融管理专员实施本地化监督、稽查及执法行动。
第四:充足财政资源要求
发行机构必须具备稳定运营能力与资本实力;
明确要求最低缴足股本为2500万港元,体现抗风险能力。
第五:适当人选标准
控股人、董事、CEO等关键管理层必须通过“适当人选”审查;
要求具备专业知识、经验背景与良好声誉,确保公司受监管活动的专业性与合规性。
第六:审慎营运与风险控制
需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操作、法律等风险;
风控机制需与其业务规模及复杂度相适应;
必须设立严格的合规与内控措施,以防止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
四、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正式通过的重大意义
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正式通过,标志着香港成为全球首批实施稳定币专门监管框架的司法管辖区之一。这一立法具有深远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 一、确立亚洲首个稳定币法制体系,抢占国际话语权
香港成为全球第一个通过专门稳定币立法的国际金融中心,领先美国、欧盟、英国等地区;
稳定币监管从“沙盒试点”进入“法治正轨”,彰显香港在虚拟资产合规化上的政策主动性与创新力;
有助于吸引全球稳定币发行人、Web3企业及金融科技公司在港设立实体、申请牌照。
🛡️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建立市场信心
明确要求持牌发行人具备100%储备金覆盖与强制赎回机制;
信息披露机制清晰,防止欺诈与误导;
稳定币如破产或脱锚,投资人可依法追偿,显著提升用户信任度与使用率。
⚙️ 三、推动香港“虚拟资产+法币”融合发展
支持港元计价的合规稳定币发展,为港币在数字经济中拓展场景与影响力;
稳定币有望成为本地Web3生态、跨境支付、交易结算与资产代币化的基础设施;
长远可形成港版USDT、USDC等,提升香港对国际稳定币市场的影响力。
📉 四、防控金融风险,打击非法资金流动
金融管理专员被赋予全面监管、调查、惩处与暂停权,涵盖无牌发行、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洗钱行为等风险源;
与香港证监会、银行体系联合监管,构建分层、闭环、安全的稳定币监管体系;
增强打击“影子币圈”能力,避免香港成为监管套利天堂。
🌐 五、增强与国际监管接轨,有利未来跨境互认
框架参考IMF、FSB、BIS、MiCA等国际标准,具备高度兼容性;
有助于香港稳定币未来参与内地数字人民币/跨境DC/EP系统对接,或与国际金融枢纽互联互通;
为中国与国际加密监管的“香港试验田”提供先行经验。
最后:文中的很多观点,都是代表我个人对市场的认知判断,并不对你的投资构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