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港两地的稳定币立法动作:
🇺🇸 美国推进 S.394,开始用法案框定发行主体、兑付机制与审计要求;
🇭🇰 香港三读通过条例草案,支持全球合规机构赴港发币,并释放利息场景。
不同于以往“项目方先做,监管再补”的路径,
这次监管和发币者,都在争夺稳定币的主导定义权。
有人说这会利好某些资产,但我认为:
比起追着热点跑,更值得关注的是——谁能在未来控制清算权 + 使用路径。
这事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