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4 年 9 月 6 日
自 2023 年 7 月 20 日起,只有通過驗證的企業帳戶才能創建和轉讓幣安禮品卡。如果您希望創建和轉讓禮品卡,請註冊企業帳戶並完成企業驗證。您亦需要簽署禮品卡分發協議。如需取得協議範本副本和更多資訊,請聯絡 [email protected]。
重要提示:
自 2024 年 4 月 10 日起,作為通過驗證的幣安企業賣方,您可以創建的每張禮品卡之最高價值為等值 500 USDT 。
自 2024 年 4 月 10 日起,所有禮品卡將於創建日起 6 個月到期。請在到期前兌換禮品卡。2024 年 4 月 10 日前創建的禮品卡則無到期日。
如果您購買的禮品卡在購買前已到期,請聯繫您購買禮品卡的賣方。用戶可以在幣安 App 禮品卡頁面的 [兌換] 區塊輸入 16 碼禮品卡號,以驗證禮品卡的到期狀態和日期。如果該卡於 2024 年 4 月 10 日後創建且已過期,您在嘗試兌換時將會收到錯誤訊息。
作為通過驗證的幣安企業賣方,您可以在商家總覽中查看 2024 年 4 月 10 日後創建的禮品卡訂單之到期日。
收到幣安禮品卡後,您可在禮品卡市場的 [兌換] 標籤頁兌換。請務必輸入正確無誤的 16 碼兌換碼。如需更多詳情,請參考如何兌換幣安禮品卡。
目前,下列國家和地區不支援幣安禮品卡鑄造和兌換:
鑄造限制:美國、加拿大、荷蘭、日本、哈薩克、紐西蘭、巴林、杜拜、伊朗、古巴、北韓、敘利亞和克里米亞地區。
贖回限制:巴林、加拿大、克里米亞地區、古巴、杜拜、伊朗、日本、哈薩克、荷蘭、紐西蘭、北韓、俄羅斯、新加坡、敘利亞、烏克蘭 (包括頓內次克、盧甘斯克、札波羅熱和赫爾松地區)、和美國及其領土 (波多黎各、北馬里亞納群島、關島、美屬薩摩亞、美屬維京群島、美國本土外離島)。
請注意,此處所提供的排除國家清單並非詳盡列舉,可能會因當地規則、法規或其他考慮因素的變化而有所變更。 該清單可能會定期更新,以適應法律、法規或其他因素的變化。 請參閱禮品卡條款了解更多資訊。
您遇到此類錯誤訊息有三種可能原因:
請確認您使用正確的 16 字元禮品卡兌換碼 (例如:A1BC23D4EFG78H56) 兌換禮品卡。如果禮品卡已新增,請前往幣安 App 上的 [禮品卡],並點擊 [用戶] - [禮品卡歷史紀錄] 直接兌換,無需在「兌換」頁面再次輸入禮品卡兌換碼。
此外,請確保在過期日前兌換您的禮品卡,尤其是 2024 年 4 月 10 日及其後創建的禮品卡。
登入您的幣安 App 並前往 [禮品卡]。點擊 [用戶] - [禮品卡歷史記錄]。您可以在這裡查看禮品卡是否已新增 (「已發送」) 或已兌換 (「已兌換」)。
請聯繫您購買禮品卡的賣方。
如果您的收件者尚未成為幣安用戶,您可在發送禮品卡時切換 [新增推薦連結?] 選項以綁定推薦碼。收件者便能使用您的推薦碼註冊幣安帳戶。
請透過您的帳戶聯繫幣安客服以獲得進一步協助。您也可以參閱幣安禮品卡常見問題。
如需更多資訊,請造訪禮品卡常見問題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