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已歷經四次減半,對應的年份分別是2012年、2016年、2020年和2024年。

2013年12月5日發佈《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具體5個部門如下:

1. 中國人民銀行

2. 工業和信息化部

3.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現整合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4.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5.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現整合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017年9月4日聯合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具體7個部門如下:

1. 中國人民銀行

2.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中央網信辦)

3. 工業和信息化部

4.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現整合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5.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現整合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6.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7.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現整合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021年9月24日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具體10個部門如下 :

1. 中國人民銀行

2.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3. 最高人民法院

4. 最高人民檢察院

5. 工業和信息化部

6. 公安部

7.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8.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9.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0.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央行召開的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具體13個部門如下:

1. 中國人民銀行

2. 公安部

3.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4. 中央金融辦

5. 最高人民法院

6. 最高人民檢察院

7.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8. 工業和信息化部

9. 司法部

10.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11.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12.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3. 國家外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