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稳定币新规 香港穩定幣新規核心圍繞2025年8月1日生效的《穩定幣條例》及金管局配套指引展開,後續11月證監會又補充了相關規則,以下是關鍵內容 :
1. 核心監管框架:僅針對法幣錨定穩定幣設立發牌制度,非法幣錨定型穩定幣暫不納入但需遵守反洗錢通用法規。監管範圍既含香港發行的法幣穩定幣,也包括境外發行但錨定港元或向香港公衆推廣的穩定幣。
2. 牌照申請與資質要求:申請人須爲香港註冊法團或認可機構,非銀行類申請人最低實繳股本達2500萬港元;儲備資產需100%由香港持牌銀行託管,且須是現金、港元或美元國債等高流動性資產,還要每日審計並保障次日贖回能力。有意向的機構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請,首批牌照預計2026年初發放。
3. 反洗錢與交易規範:持牌人要對客戶錢包做風險管理,持續監控客戶及二級市場穩定幣流通;遵守“旅行規則”保障轉賬透明度,同時針對非託管錢包交易強化額外風險控制。
4. 11月證監會補充規則:明確定義數字資產包含穩定幣,釐清監管邊界;散戶可直接購買持牌穩定幣,專業投資者投資新幣不再受“12個月往期”限制;持牌交易所可合規分銷穩定幣等相關產品,還能爲客戶開立託管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