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這次碰上硬茬了!”山東東營,一名律師前往銀行提取4萬元現金,竟被櫃員一再追問“資金用途”。律師認爲此舉侵犯個人隱私,拒絕回答。不料銀行方面態度強硬,甚至報警處理。律師一怒之下將事件曝光網絡,銀行領導隨後低頭致歉,但律師表示:事情不能就這麼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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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風新聞報道,知名律師周筱贇近日赴山東東營出差。因急需現金,他於11月3日前往中國建設銀行東營東城支行辦理取現業務。本以爲是一次簡單的業務辦理,卻遭遇了一場始料未及的“取款風波”。

當週律師向櫃員表明要取4萬元現金時,對方態度強硬,要求必須詳細說明資金用途。周律師當即表示不滿,認爲這是個人隱私,銀行無權過問。

“這是哪裏的規定?憑什麼要我說明用途?”面對周律師的質問,櫃員迴應稱,這是反詐中心的要求,取款超過1萬元必須說明用途,甚至還追問起他之前的交易記錄。

身爲專業律師,周筱贇敏銳地意識到銀行此舉涉嫌違法,侵犯公民隱私權。他堅決拒絕透露資金用途,並與櫃員據理力爭:“我買什麼東西,和銀行有什麼關係?你們有什麼權力干涉我的私人事務?”

然而櫃員毫不退讓,稱周律師“拒絕配合”,並聲稱已經報警。因急等用錢,周律師最終選擇妥協,告知對方取款用途。但櫃員又稱系統內無對應選項,需反詐中心進一步覈實。

這一回應徹底激怒了周律師。“難道取款還要用私事來自證清白?這完全是對公民權利的踐踏!”最終,他放棄取款,憤然離去。

事後,周筱贇越想越覺此事不能就此作罷,遂將經歷發到網上,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他在發文中指出:“我理解反詐工作的必要性,但以反詐之名層層加碼,不僅侵犯公民隱私,更默認每個儲戶都是犯罪嫌疑人,要求儲戶自證清白。根據刑法基本法理,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沒有自證清白的義務,而是由公訴機關舉證。銀行的做法完全違背了法律基本原則。”

事件迅速發酵後,中國建設銀行東營分行領導迅速向周律師致歉,試圖平息風波。但周律師並不接受。“這不僅僅是我個人的遭遇,而是所有老百姓都可能面臨的問題。簡單的道歉無法解決根本問題,銀行必須從根本上反思並改正這種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爲。”

周律師進一步指出:“有關部門不應只在末端限制普通民衆,更應從源頭打擊電詐。當前一些反詐措施讓普通百姓承受不便乃至損失,任意限制開卡、轉賬、取現,隨意凍結賬戶、停機等基層層層加碼的行爲,讓老百姓辦事更加困難。反詐的初衷是好的,但方法不能偏離保護公民權益的軌道,否則便是本末倒置。”

此事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爲:“國家爲防範電詐要求銀行詢問資金用途本是好事,但不應強制。銀行應做到告知和提醒,若儲戶堅持取款,應尊重其意願。”也有網友直言:“這些操作只會影響守法百姓,對真正的騙子毫無作用,他們隨便編個理由就能矇混過關。”還有網友抱怨:“打着反詐旗號,動不動就限額、風控,取錢存錢像審犯人,嚴重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這場銀行與律師的衝突,折射出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和對不合理規定的抵制。銀行作爲服務機構,應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同時,充分尊重和保護客戶隱私權。相關部門推進反詐工作時,也需制定更科學、合理的政策,避免讓普通百姓成爲“誤傷”對象。否則,不僅損害銀行信譽,更會引發民衆對反詐工作的牴觸,最終影響反詐實效。絕不能讓反詐工作,演變成一場折騰老百姓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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