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香港金管局刪除巴塞爾委員會加密資產定義中“私有”一詞,擴大監管範圍】金色財經報道,香港金管局近期發出通函確定將於2026年1月1日起在香港全面實施基於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的銀行資本金新規,其所定義的加密資產是主要依賴密碼學和分佈式賬本技術或類似技術的私有“數字資產”,而“數字資產”則被定義爲可用於支付或投資目的或獲取商品或服務的一種數字價值表現形式,比特幣、以太坊、RWA、穩定幣等都屬於定義中的加密資產。但香港大學法學院講師費思接受財新專訪時稱,香港金管局刪除了巴塞爾定義中的“私有”一詞,表明無論是私營部門還是公共部門發行的加密資產都將納入香港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