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香港(穩定幣條例)已正式生效,但對於佈局 RWA 的企業來說,坑在哪裏?資管巨頭貝萊德(BlackRock)RWA 基金 “BUIDL” 兩週吸金 2.74 億美元,波士頓諮詢預測 2030 年 RWA 市場規模將達驚人的 16 萬億美元——雖風口已至,但合規雷區足以致命!

違法案例:觸碰三大紅線,RWA變集資詐騙

案例一:湖南“旅業RWA”案

罪行描述:犯罪團伙以“虛擬旅遊項目+RWA資產代幣化”爲幌子,宣稱投資文旅地產可獲高額返利,通過線上推廣吸引公衆認購代幣份額,並設置“拉人頭”分級獎勵機制。實際項目無真實資產錨定,資金被挪用於團隊揮霍。

最終結果:2025年4月犯罪嫌疑人被立案偵查,主要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刑事拘留,涉案資金超3000萬元人民幣,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判罰依據:2017年央行等七部委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禁止中國內地ICO行爲。

律師解讀:RWA項目必須確保底層資產 真實存在且權屬清晰(如產權登記),並通過 SPV特殊目的載體實現資產與發行方破產隔離。同時,禁止公開承諾固定收益(如“年化XX%”),否則可能被認定爲變相吸收存款,觸發(防範非法集資條例)第2條規制

案例二:不動產NFT集資詐騙案

罪行描述:某團隊將商業地產收益權分割爲NFT出售,宣稱“穩賺不賠”,初期以虛假運營數據吸引投資。後因實際收益不足承諾的30%,項目方挪用資金填補虧空並僞造交易記錄,導致投資者無法兌付。

最終結果:2024年多地投資者集體報案,公安機關以 集資詐騙罪 立案,主犯被捕並查封涉案房產,但投資者本金損失率達70%以上。

判罰依據:(刑法)第192條:虛構資產價值騙取資金,且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目的(挪用資金、僞造數據);結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19條,將代幣化資產納入“變相吸收存款”範疇。

案例三:非法經營類犯罪(跨境換電RWA項目)

罪行描述:某換電企業將動力電池資產打包爲RWA代幣,未經批准通過境外平臺向內地用戶銷售,承諾“跨境高收益”。實質違反外匯管制,並隱瞞資產重複抵押事實,涉及超2000名投資者7。

最終結果:2025年3月被指控涉嫌 非法經營罪,公司實際控制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項目凍結並進入清退程序。

判罰依據:(刑法)第225條第3項:未經許可經營證券化業務;同時觸犯(外匯管理條例)第45條(跨境非法金融活動)。司法機關認定代幣化資產屬於“變相期貨交易”

律師解讀:境內發行RWA代幣需 持牌機構主導(如券商ABS牌照),跨境架構必須符合 外匯登記(37號文)及網信辦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資產重複抵押行爲將直接觸犯(刑法)第175條之一“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須通過區塊鏈權證唯一性存證規避。

合規案例:香港首單STO的破局之道

合規案例一:某某資本(香港房地產STO項目)    

項目描述:

該項目以房地產基金的租金收入及資產增值收益爲底層資產,採用混合鏈確權架構與低頻智能合約,實現自動化權益分配,並通過香港證監會(SFC)合規框架,完成一站式代幣化資產(STO)的發行與管理。

合規重點:

  ① 獲香港證監會 4號(諮詢)及9號(資管)牌照 ,嚴格面向合格投資者;  

  ② 依託 離岸SPV架構 隔離風險,資金閉環符合外匯監管;  

  ③ 代幣定義爲  證券型通證(STO),規避“虛擬貨幣”紅線。  

發行成果:

成功募資1億港元,成爲香港RWA標杆案例。

合規案例二:某新科技(香港充電樁收益權STO項目)

項目描述:

該項目以9000個智能充電樁的運營收益權爲底層資產,部署監管聯盟鏈與動態預言機系統,攻克高頻微值收益權證券化難題,實現充電服務費現金流全鏈路可追溯及秒級分賬,並通過香港證監會(SFC)合規框架,完成亞洲首例充電基礎設施收益權代幣化資產(STO)的發行與管理。

合規重點:

① 獲香港證監會 5號(自動化交易服務)牌照 特別許可,限定專業投資者認購,嚴格執行合格投資者准入機制;

② 採用 收益權信託分割架構 隔離資產風險,資金流通過持牌託管銀行閉環清算,符合跨境支付監管要求;

③ 代幣明確界定爲 證券型通證(STO) ,錨定充電樁未來5年現金流收益,規避虛擬貨幣屬性爭議。

發行成果:

成功募資 9200萬港元 ,超額認購率達180%,成爲香港新能源領域RWA(真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標杆案例。

專業律師提出以下指導性結論:三大法律陷阱與突圍路徑

RWA知識圈洞察:項目落地的五大通關密鑰

企業佈局 RWA 需掌提前握五大關鍵法則:

  1. 資產穿透掃描:70%企業誤判資產價值,須組建領域團隊(產業+金融+Web3)驗證底層資產權屬、現金流穩定性及破產隔離可行性,杜絕“空氣收益權”; 

  2. 技術合規共生:通證模型強制嵌入 AML 熔斷程序,智能合約通過國家級雙審計(功能+安全),跨境架構需“資金閉環三閘門”(香港SPV→持牌支付→QFLP迴流); 

  3. 募資法律防火牆:嚴守 200 人私募上限,法律文本錨定純收益權憑證屬性(參考某新科技充電樁 RWA 合規結構); 

  4. 二級流動性引擎:獨家接入香港持牌做市商(如 HashKey),實時披露鏈上資產質押率,以銷燬機制穩定幣價; 

  5. 社羣價值運營:禁用價格預測,聚焦資產效能週報(如充電樁使用率),動態調整釋放模型應對監管變化。 

在實操中,企業往往缺乏跨金融、技術、合規的全棧能力,此時可藉助專業的行業型賦能平臺——從資產穿透、SPV架構搭建、合規募資文件定製,到二級流動性引入與社羣運營方案輸出,一站式覆蓋五大關鍵環節,幫助項目在風口期安全、快速、合規地通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