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blecoinLaw

美國於2025年7月通過簽署GENIUS法案引入了全面的穩定幣監管,建立了支付穩定幣的聯邦框架。

GENIUS法案的主要條款

僅允許批准的發行人:只有獲批准的美國實體(銀行、受監管的非銀行機構或州許可的發行人)可以發行支付穩定幣。未經授權的發行在三年內變爲非法。

儲備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必須用高質量的流動資產完全支持代幣,比如受保險的銀行存款、美元、短期國庫券或其他政府批准的儲備。發行人必須每月公佈儲備組成的披露信息。

贖回權利:如果發行人破產,穩定幣持有者對儲備擁有優先索賠權,並有權按面值贖回。

消費者保護:有嚴格的營銷規則;發行人不得聲稱其穩定幣是政府支持的、聯邦保險的或法定貨幣。禁止誤導性信息。

監管監督:根據發行人的規模和結構,發行人由聯邦或認證的州監管機構監督。較大的發行人必須遵守聯邦監管標準。

明確的資產狀態:合規的穩定幣在法律上被定義爲既不是證券也不是商品,並且不受這些監管體系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