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破產交易所 FTX 清算再爆變數,49 國的債權人恐因加密貨幣監管,失去索賠可能,而其中最大份額是中國用戶。他們能拿回自己的錢嗎? (前情提要:FTX債權代表人Sunil:中國用戶恐怕拿不回錢!受限國家裡佔絕大部分 ) (背景補充:FTX 在 5/30 啟動債權人第二輪賠償:總額超50億美元 )   在 FTX 破產清算進入關鍵階段之際,一項極具爭議性的動議,針對「受限國家」使用者索賠的處理方案在全球債權人中引發軒然大波。 FTX 清算方表示,將先尋求法律意見判斷是否可以向這些司法轄區分配資產;如果結論認為無法賠付,相關債權甚至可能被「合法沒收」,轉入清算信託帳戶。這意味著中國債權人不僅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甚至其資產將淪為信託基金的「充公資金」。 根據 FTX 債權人代表 Sunil 在社交媒體上披露的資料,受限制的司法管轄區索賠總額為 4.7 億美元,中國投資者是 FTX 債權的最大持有羣體,持有 3.8 億美元索賠債權,佔限制性債權的 82%。 BlockBeats 對 Will(@zhetengji)進行了專訪,他不僅是 FTX 的高額債權人之一,也是反對這次動議並提出異議的關鍵發起人。他詳細講述了為何要站出來主導這場抗爭、反對動議的操作流程、債權人社羣的實際困難,以及他對動議背後動機的深度觀察。 以下為專訪全部內容: BlockBeats:請您做個自我介紹以及在加密行業的從業或投資經歷是怎樣的? Will:我是 Will,理工科出身,本科和研究所都學的是地球物理,後來拿到了地球物理的博士學位。我是在 2017 年正式進入加密行業的,剛開始是在 CEX 工作,後來自己也開始做投資,參與過不少專案,也跑過一段時間自己的 Crypto Fund,算是比較早期的嘗試。同時我也投了很多基金,和不少 LP 有過深入合作。此外,我還挖過礦,曾經持有過相當規模的比特幣礦機,也搞過萊特幣、狗狗幣這類礦機。只不過後來國內政策不允許挖礦了,這部分就基本上都清退了。 現在我的狀態其實算是半退圈,主要就是看看早年投的一些資產、偶爾做做幣圈的波段。 我一直是一個比特幣本位的投資者。對我來說,比特幣不只是一個資產,也是一種信仰。過去這些年,我比較大的收益其實都來自於比特幣的幾個大週期、大波段的操作。可以說,我很多決策和判斷,都是以比特幣為核心視角來進行的。 BlockBeats:您在 FTX 上有哪些待賠付資產?主要是幣還是 U? Will:我之所以在 FTX 上配置了相當多的資產,其實是受當時行業氛圍的影響。 我清楚記得,當時是 3・12 那波大跌,我基本上是全倉抄底比特幣。隨後比特幣上漲我逐步清倉,賣掉了倉位。那個時候我的思路是,等下一波回撥再重新佈局,所以我把大部分 USDT 都轉到了 FTX,準備抓住下一輪的低點。 沒想到,結果是 FTX 自己成了下一輪大跌的導火索。 還有一點,當時我其實習慣把資產放在錢包裡,但因為那個時期關於監管的風聲太緊,我想先通過交易平臺做一次中轉,再把資金從交易平臺提回錢包。也正因如此,我連底倉的比特幣都轉到了 FTX,打算再擇機轉出。所以總結來說,我在 FTX 上的主要資產就是 USDT 和比特幣。 BlockBeats:您方便透露一下大概在上面的資產規模和數量級嗎? Will:只能說我是大債權人,幾個帳號加起來肯定進入前 100。 為何要發起異議? 根據 FTX 債權人代表提供的檔案,此次動議的核心在於將部分司法轄區(主要包括中國)使用者列入「受限外國司法轄區」,並尋求法律意見判斷是否可進行賠付;若法律意見否定賠付可能性,相應債權將被視為「爭議資產」並可能被收歸信託,不再向相關使用者分配。 Will 在致美國破產法院的正式反對信中明確指出該動議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且有違美國(破產法)第 1123 (a)(4) 條關於「平等對待同類別債權人」的規定。 信中闡明瞭三點主要理由: 1、賠付是以美元計價進行,與傳統破產債權無異。FTX 恢復信託已明確使用美元或美元穩定幣進行賠償。即便不使用加密資產,中國使用者也可通過香港帳戶等合法渠道接收美元電匯,不構成任何法律障礙。Celsius 案件中,美國法院亦曾通過國際電匯成功向中國債權人支付美元賠付。 2、即便以加密資產支付,中國法律並未禁止個人持有或接收。中國各級法院判例已承認比特幣等虛擬資產屬於(民法典)財產範疇,香港也已建立起合規的加密監管制度。澳門地區的監管宣告亦未禁止個人持幣或參與清算,信託方面援引的政策文字並無法律約束力。 3、市場正在因動議產生操控行為。在該信中還特別指出,部分困境資產基金已藉此動議施壓,聲稱中國債權人應立即以折價出售債權,否則將「永遠無法獲得賠付」,並以「只要排除 5% 的中國債權,其餘 95% 人都會支援」為由操縱市場情緒。這不僅放大了恐慌,也將破產清算變成了財富洗牌的遊戲。 Will 在反對信懇請法院駁回動議,避免形成「低價收購 + 全額獲賠」的套利機制,同時確保全球債權人在程式和實質上獲得一視同仁的賠償機會。 BlockBeats:此前的國際性賠付案例中是否有排除中國債權人的先例? Will:這次的動議實際上可以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由清算方僱傭來自 49 個國家的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判斷是否可以對這些國家的使用者進行賠付。第二步則更具爭議性,如果法律意見認為不能賠付,就要將這部分資金重新收回到他們設立的信託帳戶中。 而據我瞭解,這第二步的操作在以往的破產清算案例中是前所未有的。對某個國家的使用者資產進行「沒收」式的處理這在歷史上從未出現過。說得直白一點,我認為這已經不是單純的不賠,而是某種形式上的沒收。 至於完全排除中國債權人、不給予任何索賠資格的做法,我也沒有在其他案例中見過。我研究過不少破產和清算的先例,但像這樣系統性地把一個國家的使用者排除在外,確實是第一次見。 BlockBeats:為什麼要站出來表達動議異議? Will:這次動議的流程是這樣的,首先債權人反對該動議的截止時間是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