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外匯密探+
原創:FX007

 

密探之前就分享過自己炒美股被要求補稅的經歷,詳見前文(境外投資開始繳稅了!),6月30日之前,我是已經完成了補稅,補繳了22年、23年、24年這3年的“財產轉讓所得”稅收,也就是每年整年下來有賺錢的要交20%的稅,虧錢的不能抵扣下一年的盈利。

 

今天看到網友的案例,才發現,連交易USDT都能夠被發現,並且還補繳了20%的稅。這下大家更要謹慎使用境外銀行卡和境外投資賬戶了。

 

浙江陳某某因通過境外平臺交易 USDT 等虛擬貨幣,年度淨收益 63.6萬元未申報,按“財產轉讓所得”補稅12.72萬元。。這場由CRS信息交換和金稅四期觸發的監管風暴,正從高淨值人羣向中產投資者蔓延 —— 你的美股賬戶、香港保單、海外房產、海外投資收益,均可能都在稅務雷達之中。

 

 

今年稅務稽查突破了 "只查億萬富豪" 的傳統模式,資產10萬-100萬元的中產投資者成爲主力。;山東張某通過香港券商買賣美股,股息紅利和資本利得合計80萬元未申報,最終連滯納金補繳126.38萬元(來源:山東省稅務局2025年3月26日官方通報)。

 

典型高風險場景:

 

1.境外證券交易:包括美股、港股、虛擬貨幣等高頻交易。

 

武漢市民劉陌2021-2024年通過老虎證券交易美股1500萬美元,儘管賬戶最終僅剩幾千美元,仍被要求自查。

 

浙江陳某某通過境外平臺買賣USDT等虛擬貨幣,年度淨收益63.6萬元未申報,按 "財產轉讓所得" 補繳12.72萬元。

 

2.離岸公司分紅:王某某持有瑞幸咖啡股票年度分紅10萬元,按‘受控外國企業’規則補繳稅款2萬元。

 

3. 跨境勞務報酬:上海某諮詢顧問因未申報新加坡勞務報酬80萬元,被金稅四期追蹤後追繳個稅約25.6萬元(含滯納金)。

 

這裏特別要注意的是,如果自己有境外收入未主動申報的,每年還會有滯納金。這筆費用相當高,按天計息,每一天需要按照欠繳稅款的萬分之五計算(相當於年化18.25%)。

 

如,你有1萬的境外個稅今年沒繳納,過了一年,滯納金就是1825元~所以大家還是積極自查吧。

 

在CRS與金稅四期織就的監管網下,境外收入裸奔時代終結,主動擁抱透明化規則,纔是抵禦稅務風險的終極 “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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