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央行數位貨幣(CBDC),在華盛頓DC與臺北卻有截然不同的命運,在美國國會眼中,CBDC彷彿是個潛藏「風險」的潘朵拉盒子,而在臺灣央行手裡,數位新臺幣卻被視為通往金融未來的擺渡船。 (前情提要:中央銀行公開詳解「零售型CBDC」全民都能用的數位新臺幣!不記名錢包需手機認證 ) (背景補充:V神:臺灣、World ID的單一ZK身分有風險,須走向多元數位身份 ) 美國眾議院子彈上膛,準備在 7 月中旬「加密周」投票禁止聯準會發行數位美元,理由是「政府掌控的數位貨幣」可能侵犯公民的財產隱私權。 與此同時,臺灣央行正積極推動數位新臺幣試點,甚至在今年 7 月率先以「客家幣」數位券展開實地應用測試。為何同樣是民主政府,對待CBDC的態度卻南轅北轍?答案或許藏在兩地對隱私權、金融創新的社會心態差異。 隱私陰影下的數位美元 在美國,隱私權是圍繞CBDC爭論的核心。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推動的「反對CBDC監控國家法案」(Anti-CBDC Surveillance State Act)明確旨在阻止聯邦準備理事會發行數位美元。 該法案由共和黨籍議員、美國眾議院多數黨黨鞭湯姆埃默(Tom Emmer)領銜,強調數位美元若缺乏現金般的隱私保護,恐成為政府監視公民交易、幹預經濟自由的工具。 埃默直言,CBDC 是一種政府可程式的數位貨幣,若沒有內建隱私機制,將賦予聯邦政府單方面監控人民交易、限制「政治上不受歡迎活動」的權力。在法案詮釋與支持者眼中,數位美元簡直像一匹披著創新外衣的特洛伊木馬,暗藏擴張金融監管的野心。 延伸閱讀:美國眾議院14日開始「加密周」立法馬拉鬆:穩定幣、監管邊界、反CBDC! 美國國會主流民意對此顯得相當警惕。今年眾議院多數黨領袖強調,永久禁止CBDC發行是保障美國人金融隱私的必要之舉。國會共和黨人甚至將禁止CBDC視為美國保持數位資產領導地位的關鍵,認為唯有確保公民財務自由與隱私權不受侵害,美國才能贏得未來的數位經濟競賽這種立場背後,不僅有意識形態因素,更有選民態度的支撐:2023年一項針對全美的調查,僅16%的美國民眾支持政府推行CBDC,反對者則高達34%,其餘近半數尚無明確看法。 當進一步瞭解CBDC潛在風險後,多數美國人態度更趨負面:68%的人表示如果數位美元讓政府能監視他們的消費,就會明確反對。總體有 76% 的受訪者認為政府不應發行CBDC,因為它可能讓政府監控人民購買行為、控制花錢方式。可見隱私被侵犯的憂慮,在美國主流民意中根深蒂固。 這種憂慮流動在美國人的血脈裡,支持禁令的政客們時常援引他國的案例:中國的數位人民幣(e-CNY)被視為政府監控人民經濟活動的利器,而加拿大在2022年凍結抗議者銀行帳戶的事件更讓人警覺數位金融主權握在政府手中,可能斬斷公民反對聲音的命脈。 美國聯準會主席鮑爾雖然並未明確反對數位美元,但也多次強調「寧可把事情做對,不要倉促」的原則,表示只有在國會、政府和公眾廣泛支持下,聯準會纔可能推進CBDC計畫。身為全球儲備貨幣發行機構,聯準會深知美元地位關乎重大,對觸及全民帳戶與交易資訊的敏感議題非常小心。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場辯論中,美國兩黨對CBDC雖然都有疑慮,但出發點略有不同。共和黨人更傾向從防範政府濫權的角度反對CBDC,而民主黨人中也有相當比例對此抱持保留態度,質疑霸權是美國人的天性。 無論黨派,「現金即匿名自由」這傳統觀念深入美國人的心,正如美元紙鈔上印著的諺語「In God We Trust」,美國人對現金的信任源於它的不記名屬性和實物掌控感。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所代表的私密性和自由度,對尊重個人隱私和財產自由的美國公民而言,需要非常謹慎的權衡。 創新兼顧隱私(?)的數位新臺幣 與美國的顧慮重重形成對比,臺灣對零售型CBDC,所謂「數位新臺幣」採取的是積極但審慎的推進態度。 臺灣央行總裁楊金龍曾表示,發行 CBDC 必須非常小心,尤其牽涉隱私權議題更需審慎處理,他點出中國在數位人民幣推行過程中「比較不在意這塊」,這與不同政體對於隱私權重視程度不同。 臺灣雖不至於落後國際腳步,但也絕非一味求快,像是鄰近的韓國在加密貨幣政策上力度頗大,選前風風火火喊著推動 CBDC,卻在 6 月底突然喊停,可見新政府內部決策的紊亂。 儘管如此,臺灣央行近來在零售型CBDC上明顯加快了腳步。2025 年 6 月,央行在公聽會上公佈了數位新臺幣的完整設計藍圖,並預告將在 7 月首度結合文化部客家委員會的「客家幣」計畫進行小規模試辦,透過數位振興券的形式讓民眾體驗 CBDC 支付流程,臺灣選擇從政府補助數位券切入,一方面風險可控,另一方面可讓民眾在日常情境中感受數位貨幣的方便(尤其在中老年用戶上),為未來更大規模的 CBDC 暖身。 制度設計上,臺灣央行試圖在創新與隱私之間尋求平衡,以化解各界對 CBDC 資安外洩、政府監控的疑慮。 「公私雙層架構」是數位新臺幣所稱的技術基礎:央行只提供底層發行與清算平臺,將數位貨幣分配給商業銀行或電子支付機構;由這些中介機構為用戶開立數位錢包、提供支付 App 接入等服務。 換句話說,央行不直接跟民眾打交道,維持既有的兩層金融體系,使 CBDC 的流通模式模擬現行現金與存款體系。這種設計避免了聯準會所擔心的「中央銀行對接個人」模式,可降低銀行直接被「去中介化」的風險。 隱私保障方面,臺灣央行深知民眾對政府掌握個人交易資訊有所顧慮,因此在錢包設計上引入了不同層級的身份驗證選擇。數位新臺幣錢包分為記名錢包與不記名錢包兩大類:若民眾選擇不記名錢包,僅需綁定手機號碼而無須提供其它個資,代價是錢包餘額與交易額度較小(目前上限約新臺幣3萬元)。 這種匿名錢包如同數位版的實體現金,用起來「更具隱私」,遺失後資金也無法找回,像丟了錢包就掉了現金。記名錢包需要透過銀行執行嚴格的實名認證(KYC),可享受較高的餘額及交易上限(個人記名錢包上限初訂10萬元),並提供遺失掛失後資金尋回的服務。 重要的是,央行強調所有用戶個資將由中介機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保管,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