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8月1日起,現金購黃金超10萬元將需上報



哈世鏈聞消息,據報道,中國人民銀行於6月30日印發(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此規定將從2025年8月1日起執行。管理辦法曾在2025年4月3日至4月1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與早前監管部門提出的貴金屬行業反洗錢要求相比,此次(管理辦法)在適用對象、起點金額、客戶盡職調查具體情形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將貴金屬和寶石全產業鏈納入反洗錢監管。從變化來看,(管理辦法)中將提交大額交易報告的起點金額從5萬元提高至10萬元,數量龐大的貴金屬、寶石經營門店等也應被納入其中。從業機構範圍方面,根據(管理辦法),受到新規約束的從業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從事貴金屬和寶石現貨交易的交易商。從業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接受反洗錢監管管理,配合反洗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