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據港媒明報報道,香港證監會及財庫局已公佈諮詢文件擬立法設數字資產(即虛擬資產)交易和託管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文件中提及擬要求經營虛擬資產服務者,無論是小如虛幣交易、提款、兌換法幣,複雜如經紀活動、大手交易都要向證監申領牌照,等於將虛產場外交易(OTC)平臺納入監管,且要求遠較去年諮詢時有關虛產 OTC 平臺向海關申領牌照的要求嚴格。
同時,諮詢文件並提及法律生效不設過渡期或被認爲已領牌的做法,不符規定的經營商要立即結業,倘無牌經營最高可罰款 500 萬元及監禁 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