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全球穩定貨幣發行中心;
2、完善監管防護風險,提升試點項目效率;
3、發展離岸人民幣穩定幣;
4、擴大香港人民幣資金池體量;
5、推動各大專院校加強金融科技課程;
6、設立高層金融發展委員會,與內地金融部門協調溝通深入探討兩地金融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