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佈公告,自2025年5月14日12時01分起,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4號)規定的加徵關稅稅率,由34%調整爲10%,在90天內暫停實施24%的對美加徵關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