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 在播客詳細說了自己在美國獄中的經歷,可以看看,當你失去自由和健康,發現錢已經沒用了(轉):

光是入獄流程就夠折磨人的了,要脫光接受搜身、展示臀部,被關進牢房裏。我第一個室友是個“雙重謀殺犯”,是的,第一次進牢房,就被分配給了一個殺了兩個人的人。

在監獄裏,沒人管你是誰,他們不會因爲你是 CZ 或者你有錢就對你特別照顧。我被告知是被“中央監管”了,意思是某個上層單位會特別監控我,這大概是唯一的不同。但監獄裏的獄警、囚犯們基本沒人知道我是誰,他們就是按照程序辦事。

按說我屬於白領犯罪,即便有罪,也應該被安排在最低安全等級的監獄。但因爲我不是美國公民,哪怕我是自願飛過去配合調查,也只能被安排在“低安全等級”的監獄。而這個等級的監獄裏,是有殺人犯的。

我的那個室友,他的刑期是 30 年,犯了兩起謀殺案。因爲他表現良好,坐了 12 年之後,從中安全等級被轉到了低安全等級,這已經是他能到的最低等級了。他永遠不能被轉到最低安全等級的監獄。而我也被分配到了那裏。再加上亞洲人、太平洋島民和美洲原住民會被歸爲一個“種族組別”,所以我就和一位美洲原住民住一個牢房。雖然一開始很害怕,但後來我們相處得還可以。

那個環境真的很嚇人。一開始進監獄時,會有登記、拍照、換衣服、搜身,然後才被帶進牢區。牢區是三層樓高的建築,兩個長廊對面是對稱的牢房,一共大約有 240 個犯人。你走進那裏的瞬間,會看到大塊頭、有面部和頭部刺青的人在那大聲叫嚷,非常嚇人。

我一走進去就被安排到一層的第五號牢房,我試着開門但打不開。幾秒後一個大塊頭的傢伙走過來對我說,“門不是那樣開的,得讓獄警來開。”那一刻我就意識到:大家都知道我是“新來的菜鳥”了。其實他們從我的服裝一眼就能認出來。

最煎熬的其實是心理壓力。我一直擔心他們會讓我坐牢超過原定的四個月。在美國監獄系統裏,這種“意外延長”很常見,他們可能會突然給你加一個新指控,就變成“加州旅館模式”:你能進來,但永遠出不去。

如果一開始就跟我說“100% 保證四個月就放你出去”,那我還能接受。但現實不是這樣,中間有太多反覆。即便我被轉進“中途之家”(服刑尾期的半開放式管理),最後一個半月還是被 ICE(移民局)抓回去,因爲他們說我的簽證過期了。

但問題是,是他們要求我留下來處理法律事務,我們也申請了簽證延期。他們一邊強制我留在美國,一邊又用簽證過期爲由把我關進拘留中心。三天後律師幫我把拘留令撤銷了,但他們也沒讓我回到中途之家。這一連串荒謬的經歷,我之後會在我的書裏寫得更詳細。

#CZ #MEME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