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Cointelegraph 報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於11月2日發佈通知,明確了發行通證化證券和其他投資產品的業務要求。通知主要詳細說明了12個方面,強調了四個方面:通證化安排、信息披露、中介機構和員工能力。SFC表示,考慮到底層產品可以滿足所有適用的產品授權要求以及解決相關風險的額外保障措施,採用透視方法允許發行通證化SFC授權投資產品是合適的。此外,SFC還要求提供商“至少有一名具有相關經驗和專業知識的合格員工來操作和/或監督通證化安排,並適當管理與所有權和技術相關的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