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球日報報道,泰國稅務局已根據《稅務法》第41條第2款發出所得稅繳納令。新的稅收政策規定,每年在該國居住超過180天的外籍人士將適用此徵稅條款。該政策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新稅則規定,當外籍人士的海外收入被轉移到泰國時,則需在泰國繳納個人所得稅。但轉移儲蓄則不被計入其中。該收入包括任何收入來源,海外加密貨幣交易收入也將被計入其中。

若資金來源國與泰國簽訂了雙重徵稅協定,則在來源國繳納的稅款可在泰國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