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Cointelegraph 報道,中國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一份報告中承認比特幣是一種獨特且不可複製的數字資產,同時認可其稀缺性和固有價值。報告指出,隨着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在衆多虛擬貨幣中脫穎而出,具有獨特性和不可複製性。報告還強調了比特幣的一些獨特屬性,包括其相對稀缺性和財產屬性。報告指出,比特幣繼承了貨幣的關鍵特徵,如可擴展性、易流通性、存儲和支付。儘管比特幣的性質是去中心化的,缺乏中央權威管理,但其在全球範圍內仍然得到了廣泛應用。儘管中國對加密貨幣實行全面禁令,但將比特幣定義爲個人財產的合法論證在中國當地法院得到了很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