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Foresight News 报道,香港金管局发文指出,部分虚拟资产机构自称为「加密银行」、「虚拟资产银行」等,或声称提供「银行服务」或「银行户口」。根据《银行业条例》,只有获金管局发出经营牌照的认可机构,才可在香港经营银行或接受存款业务。非香港银行的虚拟资产机构不受金管局监管,存放于该等机构或平台的款项亦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划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