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Odaily星球日報報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上月規定,6月30日後,僅服務海外客戶的數字代幣服務商必須獲得執照才能在新加坡運營,否則必須關閉平臺。6月30日,該局補充聲明稱已提高頒發執照的門檻,一般情況下不會頒發此類執照。聲明指出,這類商業模式中洗錢風險較高,若大量受監管活動在新加坡境外進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無法有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