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Odaily報道,美國衆議院一份關於市場結構的新草案旨在明確數字商品交易的分類。據《福布斯》記者Eleanor Terrett報道,該草案第49頁明確規定,涉及數字商品銷售的交易不構成證券,前提是該交易不賦予購買者對發行人業務、利潤或資產的所有權。本質上,在二級市場上買賣數字商品,而不是直接從發行人處購買和出售,不會自動觸發美國證券法,除非該出售賦予了購買者對發行人利潤或資產的所有權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