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ChainCatcher 報道,納斯達克交易所向美國 SEC 加密工作組致函,建議謹慎劃分數字資產類別,明確監管“裁判者”。
文件由監管事務主管 John Zecca 簽署,提出四類劃分:金融證券類代幣、數字資產投資合約、數字資產大宗商品及其他數字資產。
SEC 與 CFTC 將合作釐清監管邊界,新加密貨幣法律或成指導依據。納斯達克還建議爲多類型資產處理平臺制定交叉交易資質認定,並呼籲加強安全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