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吳說報道,韓國金融監管機構決定將(信用信息法)對虛擬資產服務商的適用義務延期至2025年12月1日。這一決定爲交易所等平臺合規準備贏得時間。韓國金融委員會解釋,虛擬資產用戶的交易信息屬於“信用信息”範疇,原應納入該法監管。金融監督院在3月底發佈“非制裁意見書”,表示在過渡期內若未涉及故意或重大過失,違規行爲將暫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