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Odaily星球日報報道,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首場加密行業圓桌會議上,前SEC網絡執法辦公室主任John Reed Stark反對爲數字資產修改現有證券法規。

Stark表示,1933年與1934年證券法無需爲加密貨幣讓步,數字資產應繼續被視爲證券。他強調,SEC的職責是保護投資者。

Stark指出,加密公司聘請全球頂尖律所試圖拖延執法進程,但幾乎在所有案件中都敗訴。他認爲數字資產缺乏真正創新,支持前SEC主席Gensler的“執法式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