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乱性的人很多,酒后转账的人几乎没有;酒后打老婆的多,打老板的基本没有。人们其实为了目的而制造情绪,而不是情绪制造了行为。

如果酒精是“乱性”的原因,那它怎么就不是“转账”的原因呢?密码难道比裤腰带还难解开?如果愤怒是“打人”的原因,那它怎么就那么智能,能自动识别出老婆的脸和老板的脸,然后选择性地爆发?难道愤怒还自带人脸识别系统和风险评估软件?原因论到这儿,就卡壳了。它解释不通。一个单一的“原因”(比如酒精),不可能产生这么天差地别的“结果”。除非……除非,这个所谓的“原因”,根本就不是真正的老板。它顶多算个临时工,一个被我们雇来演戏的幌子,一个为了达成某个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临时搭起来的舞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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