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osin Beosin 2025年06月10日 18:19 中国香港

5月30日,新加坡金管局(MAS)发布了数字代币服务提供商(DTSP)牌照指引文件,文件中详细规定了DTSP的合格标准和牌照申请程序。新规将于6月30日正式实施,引发了加密行业对新加坡收紧加密监管的激烈讨论。

本文,Beosin合规团队将梳理新加坡加密监管法规,并对DTSP监管新规进行解读,帮助读者了解其监管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新加坡加密监管法规

新加坡的加密货币监管由多个政府机构共同负责,其中最主要的监管部门是新加坡金管局,负责监管整个金融市场包括加密货币相关的活动及制定相应的政策。MAS将加密货币分为三类: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数字支付代币(Digital Payment Token,DPT)。

其中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不受专门法规监管,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如果被界定为资本市场产品(Capital Markets Products,CMP),则受到《证券与期货法》监管,而DPT则受到《支付服务法》监管。常见的BTC、ETH等主流加密货币被认定为DPT,以下重点介绍DPT与《支付服务法》。

《支付服务法》

在2020年1月,新加坡颁布《支付服务法》(Payment Services Act, PSA),将各种支付活动归入统一的监管框架。PSA定义下的支付服务包括账户发行服务、电子货币发行服务(在加密货币的背景下可与稳定币发行进行比较)、跨境汇款服务、境内汇款服务、商家收款服务、数字支付代币服务和货币兑换服务7种。

根据《支付服务法》,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需要注册并获得MAS的许可才能运营。目前3类PSA许可证为:Money-Changing License 货币兑换牌照,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SPI)标准支付牌照和Major Payment Institution(MPI)大型支付牌照。

适用于加密货币的牌照为 SPI 和 MPI,这包括但不限于加密货币交易所、加密钱包提供商等。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商还需要展示他们符合反洗钱要求的能力和程序,如风险为本的评估方式、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KYC)、交易监控(识别可疑交易、大额交易、频繁的小额交易、或是与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交易)、可疑活动上报(如果服务提供商发现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的迹象,他们必须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新加坡警察局(Singapore Police Force)的金融犯罪调查部门报告可疑交易)、完整记录保存(加密货币平台需要保留交易记录至少五年)等。

此前,Beosin已为FOMO Pay,Cobo,HashKey Group等持牌加密服务提供商提供KYT服务,以帮助其符合PSA监管要求。

《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2022年4月,新加坡审议通过《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FSMA),要求数字代币(Digital Token)发行方和服务提供方需取得相关牌照,强化针对加密货币相关的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监管。该法案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1阶段于2023年4月28日开始实施,将以下条款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迁移到FSMA:

● 对金融机构的一般权力,包括检查权力、违法行为和其他杂项规定。

● 关于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规定

● 关于金融争议解决机制的规定

第2A阶段于2024年5月10日开始。该阶段正式实施:

● 有关技术风险管理的新规定

● 与金融机构控制和处置相关的条款

第 2B 阶段于2024年7月31日开始实施。该阶段引入并实施FSMA第3部分,赋予MAS更为广泛且统一的发布禁止令的权力。

第3阶段将于2025年6月30日开始,根据FSMA第9部分,MAS将实施监管DTSP的框架。这也是本次DTSP监管牌照并且在6月30日生效的由来。

监管再升级:DTSP牌照

根据FSMA的规定,在新加坡营业场所进行运营的个人或合伙企业,或是新加坡公司为新加坡境外客户与数字代币服务,会被认定为DTSP,需持有DTSP牌照:

https://www.mas.gov.sg/-/media/guidelines-on-licensing-for-digital-token-service-providers.pdf

简而言之,在新加坡境内的人员或公司如果为新加坡境外客户提供数字代币服务,则需要获得牌照。MAS在6月6日也发表声明,表示此类商业模式具有更高的洗钱风险。如果其实质性监管活动在新加坡境外,MAS将无法有效监管此类人员。因此,DTSP牌照的发放门槛很高,通常不会发放牌照。这类DTSP实质上在6月30日前将离开新加坡或是停止其业务。

而此前为新加坡客户提供数字支付代币或资本市场产品代币服务的持有PSA牌照的公司,如FOMO Pay,Cobo,HashKey Group等Beosin KYT客户依然还是受《支付服务法》、《证券和期货法》或《2001 年金融顾问法》的监管。其服务范围没有变化,业务也不受影响,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技术风险管理、1小时内上报重大安全事件等。

总结

新加坡通过《支付服务法》与《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不断加强对加密货币行业的监管。此次新规也并非突然出台,而是《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分阶段实施的最后阶段,旨在增加对加密货币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的监管力度。此次新规的落地,将终结未持牌DTSP在新加坡的监管套利,也标志着新加坡的加密市场将进入更加合规化、大机构化的阶段。

参考资料:

[1] https://www.mas.gov.sg/-/media/guidelines-on-licensing-for-digital-token-service-providers.pdf

[2] https://www.mas.gov.sg/news/media-releases/2025/mas-clarifies-regulatory-regime-for-digital-token-service-providers

[3] https://www.mas.gov.sg/regulation/acts/financial-services-and-markets-act-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