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今(6)日在憲報刊登 《穩定幣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 2025 年 8 月 1 日為《穩定幣條例》(第 656 章)開始實施的日期。
香港《穩定幣條例》已於 5 月 30 日刊憲,主要目的是監管涉及穩定幣的活動,並在香港就受規管的穩定幣活動設立發牌制度。
香港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
《穩定幣條例》生效後,該發牌制度將為相關的穩定幣活動提供適切規範,是促進香港的穩定幣和數位資產生態圈可持續發展的里程碑。
香港金管局亦已就制度的詳細監管要求進行諮詢,當中包括與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相關的條文。
香港政府會在 6 月 11 日將公告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金管局去年 7 月公布穩定幣發行人「沙盒」參與者名單,共有 3 組機構入選,參與者將能夠在可控範圍內測試穩定幣的發行流程、業務模式。這 3 家機構分別為:
京東幣鏈科技(香港);
圓幣創新科技;
渣打銀行(香港)、安擬集團(Animoca Brands)、香港電訊。
料年內生效!香港三讀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即將就 OTC 展開諮詢
〈香港《穩定幣條例》8 月 1 日生效,正式實施發牌制度〉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區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