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动手指就能月入过万,你心动吗?”2023年冬天,90后青年李某刷到一条“高薪兼职”广告:只需提供虚拟币(USDT,也称:U币)交易账户,就能按流水抽成。面对“轻松赚快钱”的诱惑,他心动了。然而,短短两个月后,这个选择却让他戴上手铐,站上法庭——他提供的账户被用于电信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3万元。
这起案件背后,是一场关于贪婪、法律与救赎的较量。今天,让我们揭开这起“帮信罪”案件的始末,看虚拟货币如何成为犯罪“洗钱工具”,以及一个年轻人如何因“无知”坠入法网……
1. 诱饵:虚拟币账户的“暴利生意”2023年11月,李某社交平台结识了神秘“上家”。对方声称“只需借用他人身份注册欧易平台账户,每单抽成5%”。明知可能涉及违法,但面对1.5万元的承诺收益,李某选择铤而走险。他找到朋友董某,谎称“注册账户用于投资”,骗取其身份信息开户。
2. 交易:68万USDT(U币)背后的黑色资金链2024年1月,李某将账户交给“上家”。短短三天内,该账户单向流水高达68万USDT(约合人民币490万元)。这些虚拟币实为诈骗赃款:受害者杨某因网络投资被骗33万元,资金最终通过该账户流向境外。
3. 落网:从“发财梦”到铁窗泪7月28日,警方通过虚拟币交易链锁定李某。面对审讯,他崩溃坦白:“我以为只是借个账户,没想到会害人坐牢……”
4. 罪名认定:为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或支付结算帮助,即构成此罪。李某虽未直接参与诈骗,但其提供账户协助转移赃款,已属“情节严重”(流水超20万元)。
5. 量刑关键:认罪认罚与退赃的“减刑密码” 从轻情节: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1.5万元违法所得,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从宽处理条件。 缓刑依据:法院综合其初犯、悔罪表现及社区矫正评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既体现惩戒又给予改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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