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潮TechFlow报道,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披露,韩国虚拟资产委员会已于5月1日召开第四次会议,确定非营利机构和虚拟资产交易所出售虚拟资产的指导方针。
该政策将于6月起实施。指导方针规定,经营满5年且接受外部审计的非营利机构可处置虚拟资产,限于至少3家韩元交易所上市的资产。
交易所方面,仅注册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机构可出售虚拟资产,限于在5家韩元交易所上市的市值前20名资产,日交易量不得超过计划出售总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