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稳定币新规 2025年8月1日,香港《穩定幣條例》正式生效,標誌着全球首個針對法幣穩定幣的全面監管框架落地。這一歷史性舉措使香港成爲首個對穩定幣實施穿透式監管的司法轄區,爲動盪的數字資產市場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制度確定性。根據新規,任何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境外發行錨定港元價值的穩定幣機構,均需向香港金融管理局申領牌照。非銀行機構需滿足2500萬港元實繳資本的高門檻,且儲備資產必須100%爲高流動性資產並獨立託管於持牌銀行。持有人享有無條件按面值贖回法幣的權利,發行人需在1個工作日內處理贖回請求。原有穩定幣發行人需在11月1日前提交牌照申請,否則進入結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