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涉及涉外气象探测,根据《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规定,未经许可,不得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若有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超出批准布点数探测、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气象探测工作造成影响等行为,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